DQ案市民申補付保證金 朱凱廸鄭松泰申撤銷案件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7/26 13:16

最後更新: 2017/07/26 13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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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前特首梁振英早前聯同律政司先後入稟高等法院,挑戰立法會議員的宣示是否有效,至今已有包括梁國雄及羅冠聰等6議員失去議員資格。今年3月亦有市民入稟高院,挑戰朱凱廸及鄭松泰的議員資格,案件今於高院進行指示聆訊。原告因未依期支付2萬元保證金而令案件被擱置,原告方今要求法官行使酌情權,讓原告方支付保證金以繼續案件,法官區慶祥質疑原告是否具合理理由要求行使酌情權,聽取陳詞後押後頒下書面判決。

原告羅景楊,今由民建聯大狀馬恩國代表,馬今指原告之前的事務律師錢志庸,今年3月曾以抬頭為香港特區政府的支票支付2萬元保證金,但被彈票,錢其後誤以為須答辯人一方作出申請後法再頒令,才可支付保證金,他其後諮詢大律師意見亦認為原告方不需主動支付。原告其後於5月更換事務律師,其後再兩次以支票支付保證金但仍被彈票。

法官區慶祥質疑,如果原告方律師錯誤解讀法例,應該向法庭尋求指示,而非坐在一邊什麼都不做,並指這並非是要求法庭行使酌情權的良好理由。

被告一方亦反對指,原告方已超出合理的時間支付保證金,要求法庭頒令撤銷案件。法官最終押後書面裁決。